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
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
陕西一市最新干部任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康淑娟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(yǒuxiànzérèn)公司(gōngsī)副总经理人选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海洋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市实验(shíyàn)中学副校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耿军强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督察长;
免去(miǎnqù)袁家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张军旗同志任延安市果业研究发展中心副(fù)主任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刘权震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应急管理局副局长。
延安(yánān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高庆海同志延安(yánān)(yánān)经济技术开发区(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管委会主任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驻西安(xīān)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(hé)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(zhǔrèn);
徐志鑫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免去张建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(fù)秘书长职务。
刘建刚、张广义、徐志鑫3名同志(tóngzhì)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(zhǔrèn)职务(zhíwù);
呼延雯娟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)。
呼延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(fúwùjú)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(qǐ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(jiàoyù)副总督学;
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(shíyàn)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(shíjiān)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免去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康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(zhēncháyuán);
白石森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宜国旗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(fùzhèngwěi);
马燕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(fùxiànjí));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zhèngwěi)(副县级);
冯虎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(jiāotōngjǐngchá)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)。
以上(yǐshàng)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(mínzhèngjú)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(suàn)起。
市(shì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曹煜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(suàn)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刘玉中同志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卢毅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(bǎohù)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小虎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(tīng)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zhǔrèn)(副处长)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(shìyòngqī)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冯海滨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(zhífǎjú)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王冰燕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统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城区改造(gǎizào)指挥部办公室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(hézuòshè)监事会主任职务。
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: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郝文涛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尚文隆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(yánān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来源(láiyuán) |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


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康淑娟同志为延安城市建设投资(集团)有限责任(yǒuxiànzérèn)公司(gōngsī)副总经理人选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李海洋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市实验(shíyàn)中学副校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耿军强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督察长;
免去(miǎnqù)袁家富同志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张军旗同志任延安市果业研究发展中心副(fù)主任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刘权震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应急管理局副局长。
延安(yánān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免去高庆海同志延安(yánān)(yánān)经济技术开发区(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管委会主任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刘建刚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驻西安(xīān)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;
张广义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(延安市人民政府驻西安招商引资和(hé)项目协调服务中心)副主任(zhǔrèn);
徐志鑫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副主任;
免去张建军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(fù)秘书长职务。
刘建刚、张广义、徐志鑫3名同志(tóngzhì)任职(rènzhí)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王浩同志聘任延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(zhǔrèn)职务(zhíwù);
呼延雯娟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干部保健局局长(副县级)。
呼延雯娟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罗慧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(fúwùjú)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(qǐ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延伟同志任延安市政府教育(jiàoyù)副总督学;
师发红同志聘任延安实验(shíyàn)小学校长(副县级)。
以上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(shíjiān)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免去赵明同志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(zhíwù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康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;
李军阳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(zhēncháyuán);
白石森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(副县级);
宜国旗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政委(副县级);
蔡学华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永坪分局副政委(fùzhèngwěi);
马燕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政委(副县级(fùxiànjí));
郭军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委(zhèngwěi)(副县级);
冯虎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(jiāotōngjǐngchá)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(副县级)。
以上(yǐshàng)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李延波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(mínzhèngjú)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(suàn)起。
市(shì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免去郝文涛同志延安市住房(zhùfáng)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曹煜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(suàn)起。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刘玉中同志任延安市果业中心副主任(zhǔrèn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卢毅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文化馆(延安市陕北文化生态保护(bǎohù)实验区管理中心)馆长(主任)(试用期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李小虎同志任延安市审计工作中心(陕西省审计厅(tīng)延安审计处)副主任(zhǔrèn)(副处长)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(shìyòngqī)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(juédìng):
冯海滨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免去其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(zhífǎjú)副局长职务。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王冰燕同志任延安市(yánānshì)统计局副局长。
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(mǎn)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市城区改造(gǎizào)指挥部办公室:
经市(jīngshì)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
张建军同志任延安市城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(shìyòngqī)一年)。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免去张延峰同志延安市供销合作社(hézuòshè)监事会主任职务。
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:
经市人民政府(rénmínzhèngfǔ)研究决定:
郝文涛同志任(rèn)延安市建筑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延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kāifāqū)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: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(yánjiū)决定:
尚文隆同志(tóngzhì)任延安(yánān)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)管理委员会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来源(láiyuán) | 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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